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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作者:日期:2013-05-27 15:52浏览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纪念建党92周年,巩固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的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学校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一) 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工党支部、活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可申报优秀基层组织。

1、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党员队伍好。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扎实有效,党员干部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骨干带头作用。

3、工作机制好。建立健全部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党内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工作运行规范。

4、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事迹突出,党建工作与各项工作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成绩显效著。

5、群众反映好。工作措施师生拥护,工作作风师生满意,工作实绩师生认可,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学生满意度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条件

原则上组织关系在校的正式党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优秀共产党员:

1、优秀教工党员的基本条件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领导,积极投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学习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带头争创佳绩,事业心强,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无私奉献,在教育、教学、管理等岗位成绩突出;

(3)带头服务群众,服务意识强,关心师生,尊重师生,积极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师生的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对党忠诚;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在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扬。

2、优秀学生党员的基本条件:

(1)忠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品学兼优,能积极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在“注册支部+活动支部”双线评定中为优秀。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条件

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的基层党务工作者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优秀党务工作者。

(1)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3)密切联系师生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二、申报办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活动党支部结合2012-2013年度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民主评议的结果,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党委组织部,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校党委。

(一)申报先进党总支、先进直属党支部,须向党委组织部提交申报表格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评选比例为所有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总数的20%。

(二)申报先进教工党支部和先进学生党支部须向党委组织部提交表格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申报先进活动党支部的,须向学生工作部提交表格和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学生工作部将先进活动党支部的评定结果报送党委组织部。评选比例为所有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以及活动党支部总数的1%。

(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2013年上半年交纳党费的党员数,按照5%的比例申报优秀教工党员,10%的比例申报优秀学生党员。以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将优秀教工党员和优秀学生党员的申报表格和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报送党委组织部。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从事党务工作者人数10%的比例申报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格和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报送党委组织部。

所有申报表格和事迹材料于2013年6月14日(星期五)报送打印稿2份,逾期不予补报。

二、 其它注意事项

(一)“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申报对象原则上为组织关系在校的正式党员。

(二)被评为先进党总支、党支部的,其支部书记直接认定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被评定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材料入党员档案。

附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组织申报表》(党总支、直属支部使用)

3. 《先进基层组织申报表》(教工支部、学生支部使用)

4. 《优秀教工党员申报表

5. 《优秀学生党员申报表》

6. 《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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