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党校第二十二期优秀组织奖、优秀教师、学员等的
通 知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提高党校授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学员的学习积极性,表彰一批在教学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学员,决定在第十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中开展优秀组织奖、优秀教师、优秀学员及优秀教案的评选活动。
一、时间:2009年10月21日-2009年11月20日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优秀组织奖
1、 评选条件:
(1) 严格按党校安排组织学生参加授课和分组讨论,并作好记录。
(2) 授课时课堂纪律好。
(3) 严格按照党校和分校的授课、组织讨论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4) 积极组织所在学部学生开展有益的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实施,效果好。
(5) 学员评价优秀。
(6) 参与评奖人员限定在学生支部书记、组织员、党务干事。
(二)优秀学员
1、评选条件:
(1) 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学习和讨论,无迟到、旷课、早退。
(2) 在参加党校学习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一定的模范带头作用。
(3) 每堂课认真做好听课笔记,课后及时写好心得体会或思想汇报。
(4) 通过党校组织的结业考试,成绩优良。
2、评选办法:经所在系(部)党总支、直属支部考核通过,按学员人数10%的比例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
(三)优秀教师
1、 评选条件:
(1)严格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备课、授课,授课方法新颖、有创新。
(2)遵守党校和分校的授课时间。
(3)授课效果及课堂纪律好。
(4)学员评价优秀。
2、评选办法: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部采取随堂听课、学员随机民主评价、检查教案等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出。
(四)优秀教案
评选办法:请各任课教师将教案(含文字教案、电子教案)于2009年11月20日前统一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对优秀教案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中共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委员会
党 校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